即日起至12月底 晋城集中行动整治犬类
本报记者 毛明辉
10月31日,记者从晋城市公安局了解到,为加强犬类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严防涉犬案事件发生,持续推动文明城市建设,晋城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犬类集中整治行动。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整治区域为重点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包括晋城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城市建成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的重点管理区。
此次整治行动中,将开展犬只免疫。畜牧兽医部门等各相关部门要督促养犬人为犬只接种狂犬疫苗,领取《晋城市犬类狂犬病免疫证》。禁养烈性犬、大型犬。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城市建成区禁养犬类名录,督促养犬人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送离重点管理区。行动中,将抓捕收容流浪犬、无主犬。通过巡逻检查、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对重点管理区内的流浪犬、无主犬进行抓捕,并送至犬类收容场所统一管理。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重点查处携犬出户不牵绳、犬只随地便溺不清扫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在广场、机关、医院、学校、体育馆、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设置犬只禁入标识,劝阻市民禁止携犬进入公共场所。对违反 《晋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的行为,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开展犬类经营市场整治,对宠物医院、诊所等犬类诊疗机构以及犬类经销店、宠物商店等犬类经营场所进行集中整治,及时查处市场内未经工商登记的犬类违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