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3年11月01日

撤销监护人资格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陈彤

  日前,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收到一份社区居民委员会请求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申请书。为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该院最终撤销了监护人资格。
  被诉监护人(被申请人)阿珍(化名)与被诉监护人(被申请人)阿强(化名)相识于十六七岁情窦初开的年纪,二人生育被监护人小宝(化名)时均尚未成年,并不具备抚养能力。小宝出生后一直随祖父共同生活,阿珍与阿强均未尽过抚养义务。小宝祖父有严重的酗酒问题,醉酒后曾对孩子有过激行为。社区、派出所曾多次出面训诫,但效果甚微。祖父也曾多次报警求助,称其能力有限,无法看管孩子。
  小宝所在社区于2021年后半年和2022年上半年已经通过民政救助申请了教育救助,解决了小宝幼儿园入学问题;2023年因未报名小学入学,现处失学状态。因长期无人管教,小宝出现严重不良行为。
  社区多次与阿强、阿珍沟通,二人均表示没有能力履行监护职责,其他近亲属也都表示无能力监护。为保障小宝的生活和成长,2023年6月起,小宝由太原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临时照料。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抚养未成年子女既是伦理亲情的需要,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本案中,被诉监护人(被申请人)阿强、阿珍在生育被监护人小宝时,自身尚不具有成熟的“三观”,更遑论承担为人父母的责任。二人虽为被监护人小宝的法定监护人,但从未与其共同生活,也从未给予其应有的关爱,导致被监护人小宝处于自身极易受到伤害或带给他人伤害的状态。
  综上,该院最终依法判决撤销被诉监护人(被申请人)阿强、阿珍为小宝的监护人的资格。指定太原市万柏林区某居民委员会为小宝的监护人,且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现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某居民委员会正积极为小宝办理入学事宜,小宝也恢复了属于这个年纪孩童的天真和活泼,对未来的生活充满期待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