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3年09月19日

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清徐检察机关这样做


    本报记者 陈彤

  9月18日,记者从太原市清徐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准确把握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要求,从未成年人饮酒后犯罪个案办理中发现类案监督线索,依法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规范行业治理,督促酒类生产销售企业严禁向未成年人售酒,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清徐县人民检察院于日前在排查中发现两名未成年被告人系在清徐县某餐厅饮酒后实施犯罪行为。因未依法设置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的标识及未履行核查责任,清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餐厅作出拟罚款50000元的处罚决定,经营者邵某以拟制处罚决定过重向县人民检察院申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经调查了解,涉案餐厅因疫情原因经营不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清徐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建议餐厅经营者化身“志愿者”现身说法,并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依法调整处罚决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纳检察建议,将罚款数额从50000元降低至26000元,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
  办案检察官由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梳理出综合履职线索,依托法律监督线索移送机制,及时通过案管部门将线索移送至未检部门。通过走访调研发现,县域内的商超、饭店等售卖酒类的经营场所未依法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的现象较为普遍。
  基于调查研究,清徐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要求定期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专项检查活动,引导售酒经营场所自觉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规范酒类商品的售卖行为。通过强化诉源治理,目前县域内售卖酒类的经营场所均已依法标识。
  此外,清徐县人民检察院以调研报告形式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涉未成年人饮酒后犯罪的刑事案件情况,并参照卷烟包装印刷“禁止中小学生吸烟”警示语的做法,创新提出在酒类外包装标明“劝阻、禁止未成年人饮酒”标识的对策建议。
  下一步,清徐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化融合履职,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