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打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
本报记者 张丽
7月6日,太原市举行了持续创优“三无三可”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量质齐升行动——“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新闻发布会,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强,太原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强,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贾玉萍进行了发言。
太原市中院:用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服务大局、能动司法,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创优“三无三可”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提升等专项任务为抓手,立足司法审判职能,推出一批特色举措,助推太原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
公正审理合同纠纷,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服务“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建设,助力市场主体倍增;出台《助力复工复产和服务业复苏十条意见》,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
持续加强破产审判,助力企业重整重生,建立企业破产暨执行工作府院联动机制,修改完善《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办案指引》,推出破产审判12项措施,发布破产审判五大典型案例。
创新金融审判模式,全力保障金融安全。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金融审判庭,推动迎泽法院成立太原金融法庭,加强专业团队建设,提升金融审判职业化、专业化能力。
太原市司法局:大力推行柔性执法
近年来,太原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聚焦市场主体实际需求,优化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供给,全面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一致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探索开展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试点。
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出台《太原市关于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协调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太原市跨领域跨部门“综合一次查”联合执法检查试点工作方案。依法对市场主体符合首次违法、非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条件的行政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对符合从轻减轻处罚相关条件的行政违法行为,从轻或减轻处罚。
目前,太原市共有20余家单位制定了免罚清单和轻罚清单,内容涵盖市场监管、工程建设、文化教育、医疗保障等涉及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多个领域。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法治监管 规范文明执法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身处优化营商环境的前沿窗口,担负着维护市场经济制度、监管市场交易行为、守护质量安全底线、推动市场主体提升的重要职责,始终坚持聚焦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从严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规范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内生动力,全方位助力打造太原市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以法治环境之“正”,促营商环境之“优”。
全面贯彻营商条例,严把准入环节公平公正。今年以来,太原市市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营商环境法规政策,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向“最高手”看齐,在“最实处”发力,从“最细微”着手,用“最快速”行动,高质量打造外资企业登记注册、知识产权服务窗口两个窗口,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坚持 “不说不能办、要说怎么办”,破除清理各种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门槛,大幅降低准入准营制度性成本,对重点外资项目启动办照辅助机制,为外企登记“太原速度”升级加速,在太原市市监局注册的787家外资企业许可业务全部实现半日内办结。同时,高标准强化审管衔接,与市行政审批局建立畅通会商、研判和通报三个机制,确保经营主体“进得来,留得住,长得好”。
全面推进法治监管,刚柔并济规范文明执法。一直以来,太原市市监局紧贴营商环境需求,着力在“三抓两严”上谋创新、求实效。“三抓”:一是抓审查破解“壁垒”阻力,为经营主体创造广阔发展空间。二是抓队伍建设监管铁军。三是抓执法推行刚柔并济,让市场执法监管有尺度、有力度、有温度。“两严”:一是严格规范涉企收费。二是严抓知识产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