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云州区实现“地证同交”
本报记者 吕汉富 通讯员 蒋京
近日,大同市云州区“地证同交”首次颁证仪式在该区自然资源局举行,云州区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现场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区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向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拿地的时候就拿到证书了,为我们企业融资提供了巨大的方便,同时也加快了我们项目的落地进度,政府用实际行动解决了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地证同交’真的是个便民利企的好政策。”颁证仪式结束后,云州区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欣喜地表示。
地证同交,即“交地即交证”,是指土地交付当天,同时为企业或群众办理颁发《不动产权证书》,适用于土地交付(包括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时已完成权籍调查,缴清相关税费,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供地项目,是云州区自然资源局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便民惠企服务水平、推进流程优化和信息集成、加快企业项目落地步伐、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
云州区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该局积极探索不动产登记服务新举措,采用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并联办理等方式,不断优化服务质量,持续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形成权责明确、边界清晰、相互督促、互为支撑、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向企业和群众“交好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