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吊销还敢开车上路男子被罚2000元拘留15日
本报记者 康乐 通讯员 李青青
驾驶证被吊销后,未重新取得驾驶资格前不能再驾驶机动车,这是基本法律常识。但是,男子刘某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之后却心存侥幸开车上路,于4月11日被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十一大队查获。
4月11日16时许,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十一大队的民警在霍州收费站开展例行检查期间,一辆悬挂晋A号牌的轿车驾驶人刘某坦言“我的驾驶证已被吊销”。
经调查,2019年,刘某因醉酒驾驶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吊销驾驶证。被查当日,他要从霍州前往太原,便侥幸驾车上路,不料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查获。
刘某因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