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3年02月23日
企业自查 部门抽查 党政督查

晋城“百日攻坚”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本报记者 毛明辉

  2月21日,晋城市启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
  企业自查自纠、部门检查抽查、党委政府督导检查是此次攻坚行动的主要方式。打击的重点是停产停业整顿后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一些迟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一些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超核定能力的企业也一并实施严厉打击。坚决禁止一些企业借新、改、扩建项目之机擅自组织建设或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对一些非法转包、分包及资质挂靠等行为的查究也是此次行动打击的重点。严肃整治相关单位为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供电、供水、供气、供应火工品,安全生产虚假培训、使用假证、无证上岗,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未依法落实“双报告”规定或未按规定期限整改等行为。
  为确保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地落实,晋城市、县两级将组织检查组深入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对本级监管行业领域企业要完成全覆盖检查,市级对县级监管企业要完成不少于20%的比例检查抽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其他班子成员每周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对于排查中发现的不放心企业、部位和环节,要坚决停下来,必要时安排专人盯守,确保不发生事故。晋城市委常委对所包联县(市、区)、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对所包联行业领域每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查指导。县(市、区)委常委对所包联乡镇(街道)、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对所包联行业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对各级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将综合采取挂牌督办、对账销号、复查验收等办法,狠抓隐患闭环管理。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过程中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监管执法不严格的一律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刻意回避隐瞒事故隐患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实施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